尊敬的客戶:
我行將對回單服務相關收費項目進行調整,具體情況如下:
(一)2021年10月5日起取消“電子回單箱-出租”、“電子回單箱-IC卡工本費”、“電子回單箱-IC卡掛失”、“電子回單箱-密碼重置”、“電子回單箱-回單人工派發”五項收費項目。
(二)2021年12月31日起增設“回單自助打印服務費”收費項目,服務內容為“為客戶提供回單、對賬單自助打印等服務”,收費標準為“10元/戶/月”,適用對象為“對公”,優惠政策為“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,如有變更,以銀行公布為準”。
特此公告。
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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